原标题:天猫商家怒告苹果:App Store图标撞脸涉侵权

  来源标题:天猫商家怒告苹果:App Store图标撞脸涉侵权

12月18日讯,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一起国内企业针对苹果公司的起诉。北京跃世当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KON品牌持有方)正式状告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侵犯其美术作品著作权。

KON认为,苹果公司销售的iPhone、iPad等系列电子产品中,其App Store图标(iOS11版本)图案与原告创作的美术作品主要内容、结构、图形布局等主要元素几乎完全一致。

要求判令苹果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含有图标的电子产品,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还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相应经济损失。

天猫商家怒告苹果:App Store图标撞脸涉侵权-汇美优普

如图所示,二者图标对比

根据网络上相关资料显示,KON诞生于2009年,是一个多元跨界的联合文化品牌,主营潮牌服装、鞋帽及箱包配饰等产品,主要针对崇尚个性与时尚的年轻人。

目前KON也有自己的天猫旗舰店上看到KON现有不少产品在售卖中,其产品均一直在使用上述图标做为视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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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天猫旗舰店

苹果iOS 10版本的App Store图标为三支笔组成的三角标识,原图标与KON标识稍有差异。而升级后的iOS 11版针对App Store的图标做了修改,也正是由此引发了KON针对苹果的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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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Store图标变化

这可不是苹果在中国第一起被诉侵权的案子。

2014年12月,佰利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局提出,iPhone6和iPhone6 Plus 的外观设计抄袭了佰利手机(100C)的设计。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苹果iPhone 6和iPhone 6 Plus两款手机的外观设计侵犯了佰利公司100C智能手机的专利权,后者的外观特征是侧面弧度和圆角。

不过后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并确认苹果公司并未侵犯深圳佰利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但苹果另一起案件就没这么好运。

2016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决,在新通天地与苹果争夺“IPHONE”商标权一案中苹果败诉,新通天地在2007年已注册“IPHONE”商标,而苹果智能手机直到2009年才开始在中国正式销售。

苹果方面对凤凰网科技回应称, 苹果中国已经关注到这件事情,法务部门会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