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购的“吃货”敲诈产业链揭秘

  刚刚过去的“双十一”网购节,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苏宁等各大电商平台交易额连创新高,网络购物已逐渐成为每个人生活中的一部分。

但在看似繁荣的网络数字交易背后,却隐藏着很多鲜为人知的“网购黑灰产”。有的人仅仅是通过虚假退货,十天内就赚了近5万元。南都记者调查显示,恶意差评的软件开发和交易平台,非法息数据获取、退货经验交流群组等,互联网黑色与灰色产业相互交织且多处于无管理状态,在网上滋生了大量的诈骗、讹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在南都记者走访的全国著名电商聚集地浙江义乌等地,“黑灰产”极为嚣张,对电商平台卖家的伤害巨大,有不少卖家因为一款产品的价格标注错误不仅导致亏本,甚至直接关店,更有卖家看到这样的钱来得太容易,转而成为“黑灰产”的一员。

现象篇“吃货”

加群交钱不为吃,而是教你“开车”

在平常语境下,“吃货”泛指喜欢或追求美食的人,但在网络的隐秘江湖里,这个词还有另一层含义,它的背后是对电商平台第三方商家的利益纠葛。

“带新人入行上车(吃货、退款不退货、假一赔十、处理任何违规等教全套技术,送链接)……,需要学习可加Q,不需要请勿扰,诚信带人,学费188。”

在一个名叫“某某吃货群”的聊天群里,群主每天都定时发这样一段信息,不少人就询问有没有“链接”,群主或者其他成员就不定期发放一些链接,各个成员开始认领。一两天之后,这些成员不断在群里晒“打链接”的成果,有的还在询问店主“不承认”怎么办,成员们又会开始分享如何对付各大电商平台的店主或卖家。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被称为“电商吃货”的行业,正是流传已久的“网购黑灰产”行业,主要针对一些电商平台上的商家发起退货、差评、假货投诉等行为,然后以此为要挟,对商家进行讹诈。打开聊天的搜索界面,输入“淘宝”、“吃货”等关键词,会有上百个群出现。

南都记者随机加入一个群,发现需要扫一扫交费才能加入。该群公告写道:“群内有退款教程软件等,不比别人的差,仅退款美滋滋。群主每天带你们上车撸货。为打造绿色购物平台,而培养的一批一批的打假人士,为社会无情奉献,群主只为你们服务,带小白收徒,接打同行店,教防打假人。”

南都记者联系了这个群主,群主告诉记者,群里主要进行“链接分享、经验介绍”,有一些合适的货品链接,会直接放在群里,群成员就可以集中对链接的货品进行“开车”。

“打链接”

专盯某款商品,利用投诉退款手段牟利

在“网购黑灰产”世界里,某款商品就直接叫“链接”,“吃货”也被称为“打链接”,其中的手法眼花缭乱,对卖家也是层层设陷。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吃货”围攻的链接,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如广告极限词违规、系统BUG等,这种行为要在实体店铺中也许很快能被店家改正。但在网络上,因为买家通过网络与卖家沟通,这些信息会瞬间被广泛传播,卖家即便是自己发现也根本没有改正的时间,也许一款商品,就能让卖家关店破产

在这个名叫“某某吃货群”的聊天群里,群主发送的一张图片显示,他们发现了某店铺一款正在销售的某品牌运动服,购买后与卖家交涉,其展示的与卖家的聊天记录显示,卖家在接到投诉后“秒退”。该群主告诉南都记者,他在与卖家交涉过程中,对卖家威胁要以卖假货为由发起“投诉”,卖家立马与他协商能否退款,然后双方就达成了一致。

“衣服就不用退给卖家了,可以拿到其他二手平台去卖,498元的原价,150元出掉是很容易的,赚的就是这个钱。”他对南都记者透露了操作手法。

“很多卖家愿意息事宁人,选择赔钱给买家,如果碰上直接退款的,肯定选择不要货,这样的恶意举报就完成整个流程了。”一位在某电商平台开店的卖家对南都记者说。很多情况下卖家不愿意走鉴定流程,鉴定流程需要投入时间、金钱,结果还不一定有利于卖家。

一位常操作此类“打假”行为的买家告诉南都记者,在下单之前他会先问一下是不是正品,一般卖家都会说是正品,等拿到货以后,再称其是假货,之前关于“正品”的聊天记录截图就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卖家同意退款,就会叫买家改退款理由,不同意的话直接申请“仅退款”,如果卖家拒绝就申请介入、举证,等卖家举证后就等客服处理。

“大部分的这类卖家都是小卖家,所以他们根本没有什么能自证的证据,要是卖家上传了进货小票或者授权书,你就一口咬定是假凭证。”这位买家对记者说。

“上车”

组织成员集体差评攻击卖家,获利后解散

在这些“吃货”群里,不时有人发出“有链接么?求上车”、“有链接,车找人”。在这套体系里,“上车”的意思是发现了可以操作的货品,当有人说可以一起操作的时候,买家们就会拉一个小群,链接发出来,然后集体操作购买一定量的货品。

除了以“打假”的名义,恶意差评、恶意投诉违反《广告法》也是“吃货”常用的几种手段。

南都记者以一名买家的身份,参与了一场以“恶意差评”为主要手段的“吃货行动”。一个组织者先组织了一个小群,链接发给每一个成员,商品是一款“红枣灰枣”,售价29.9元。组织者让群里每一个成员分别到店铺下单两次,这样的话每一单都可以发一条差评,对于这款商品来说,差评率就能显著提升。越多买家参与效果越好。

所有成员都购买了这款红枣,卖家很快就发货了。卖家发货以后,组织者在群里迅速告诉每一位成员可以进行差评了,不会差评的还发了一个“差评模板”。

在发给南都记者的差评模板上这样写道:“有史以来最失败的一次网购,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差评。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从没买过这么垃圾的货,物流慢不说,服务态度差不说,描述不符合不说,大枣还烂了许多,为了增加重量居然用水泡。拿到包裹,跟一包垃圾真的没区别,包装相当简陋。这是食物,人吃的啊,居然这种包装。卖家能否用点心?吃吃大枣,还有股怪味,根本没法吃,一气之下全扔了。花这么多钱就是被欺骗,没谁了。”

然而,在这些差评集体发出的时候,距下单付款仅仅过了几个小时,订单还显示为“已发货”,根本没有显示物流信息。南都记者于是问:“根本没有收到货,怎么差评?”组织者表示,“我们这个是差评群攻车,就是五六个人用差评攻击店铺,卖家看到这么多差评百分百拿钱了事,然后我们分红。”

12月21日上午,针对“红枣灰枣”的这单攻击事件中,卖家在集体差评中“认怂”,答应为所有参与的买家“退款不退货”。一名买家分享道:“店家是个硬骨头,这次就当你们跟我练练手,虽然没搞到钱,但是有大枣吃,也是美滋滋。接下来我们搞一款酥饼,这次要搞钱。”说完,又把一款酥饼的链接发到了群里,准备开始新一轮攻击。

在一位网店店主遭遇到的“集体差评”事件中,买家都是集体下单然后集体差评,数量大到可能会让店铺评级瞬间下降很多,特别是一些中小卖家,评级下降意味着流量损失。与这些损失相比,卖家大都选择给钱了事。

“比如你购买的这款红枣,它的评价很难量化,好不好吃是一种主观评价,而且取证也很困难,比如红枣泡水,到底泡了没有?很难界定。一些差评者就是专挑这些品类的商品进行"群攻"卖家。”一位经营网店的卖家对南都记者解释道。

南都记者所在的这个“恶意差评”聊天群,号码是固定的,但成员随时在变化,每“开一次车”就拉不同的成员进来,完成一单后就迅速解散,很难查证,任意一个买家都可以在大群里呼唤“战友”,迅速下单,然后派代表与卖家谈判,拿到钱后分红解散,消失在茫茫网络中。

“群殴”

众多恶意买家隐身网络,卖家处于弱势

有数据显示,流传在各大电商平台的“黑灰产”,数量极为庞大。据不完全统计,早在2015年,互联网行业的黑灰产业从业人员已经超过40万,且在两年间涨了超过90%,规模据估过千亿元。

据南都记者调查,在这场买家与买家的博弈中,卖家基本处于弱势地位。买家分散而隐身网络,卖家却身在明处,面对的是一场“群殴”。

12月19日,一个链接被分享到了某“吃货”群里,这个卖家销售的货品是“野生小干”,一位买家购买了这种鱼干后,投诉这款产品名不副实,并非产品介绍的“野生”。于是该买家和卖家谈判,卖家请求撤销投诉,但买家要求赔偿20 0元,双方僵持不下。

买家要挟道:“那怎么说?最后就是要食药局解决咯?200吧!”

卖家苦苦哀求:“赔亲100,这是我带三岁孩子挨冻得的。我孩子才3岁,这么冷的天,一起跟我拿鱼给亲发货。”

最终,这单“吃货”以赔偿买家100元收场,而且退款不退货,卖家还白白得了一份鱼。

在完成“开车”之后,该买家在群里发出了截图,声称20元可出售该货品的链接,并表示:“20块钱给链接赔偿,可以赔100,多赔偿看自己本事。”

这种行为连群里的其他买家也看不下去了,留言道:“这种店铺没多少钱,和路边小店差不多,别人还带娃儿,欺负这种,坏了TK界(网店上恶意仅退款不退货之人)的名声。”

“找车”

“广告极限词”,成恶意投诉重灾区

在一个“吃货”群的分享文件夹里,除了大量的“吃货秘籍”之外,还有很多《广告法》:《广告描述中不得出现的词语》、《关于新广告法禁用语那些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资料,这些就是为了扩大“找车”范围,挑出更多的可以恶意讹诈的卖家。

12月14日,浙江义乌。卖家王一冬(化名)正在办公室整理买家投诉。2013年他从实体店转做电商,在女性饰品这个类目里排名靠前。从去年开始,他频繁受到买家“恶意投诉”的困扰,多次只能给钱了结。

与南都记者体验流程相似,“这些买家通常好几个一起来买,还没收到货就进行集体差评,或者针对我们家饰品宣传点进行讹诈,每次少则几百,多则1000多元。”王一冬介绍。

根据2013年4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有关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根据法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可立案。

但“网购黑灰产”对于店家的投诉勒索,一般都会少于2000元,卖家即便走法律程序,也很难立案,如果面对的是“群殴”,法律成本会更高。

王一心给记者展示了一个买家在后台的留言:“您好!商品宣传时用到的【奢华】已严重违反新广告法中的绝对极限用语,夸大虚假宣传,恶意欺诈消费者。可自查,新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违反本法规定:假一赔三,不满五百按五百赔,对无法计算明显偏低的工商将处二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望您能尽快给个解决方案。不然将投诉到工商,由当地工商上门从严处理。”

据王一心反映,的确有很多投诉是直接发到义乌工商局,由工商局给他们发整改通知单。工商局一般会先让卖家和买家协商,而协商的时候,也是买家提出赔偿金额的最好机会。

王一心举起仓库里的一个银色耳环对南都记者说,“我这款耳环只卖几块钱,但却要给恶意投诉的买家赔几百上千块,投诉者还不断涌入,成本太高了。”

为了摸清这些投诉者的“套路”,王一心还专门去了他们的交流群,发现带有“奢华”字样的这款产品链接,瞬间在各个聊天群里扩散,很快一款产品就被“打爆了”。

王一心透露,现在要做一个“爆款”,前期需要投入十几万几十万元,商家就等着爆款出来后再赚钱。但这些恶意买家就盯着爆款,在爆款出来后,拿着各种法律法规来“找茬”。店家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只能息事宁人,给钱了事。

产业链

身份证随意买卖,电商账号形成“黑市”

在“吃货群”里,还有一个重要的支撑,就是各个电商平台账号的买卖。因为某个固定账号如果被平台官方确认是恶意账号,可能会采取封禁措施,因此操作“黑灰产”的人手上会有多个平台买家账号,分散风险的同时,也能增加操作空间。

南都记者联系到一个声称出售某平台账号的卖家,他表示可以提供10个未实名认证的账号,价钱需要看账号“质量”而定,但总体价格在几百元左右。

在一家名为“小号在线交易”的网站上,“实名白号”、“非实名钻号”、“未实名心号”等各类电商平台账号在公开叫卖,这些账号往往会成为“吃货群”里的工具,用来攻击卖家。

一个正在出售“实名账号”的卖家表示,这种账号售价220元一个,是已经过实名认证的,里面包括“账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支付密保、邮箱、姓名、身份证、邮箱密码、邮箱密保”等全套资料。

“我们自己实名的,号很安全,放心购买,质量杠杠的,基本全是简体中文,不是乱码,最近一月内没有交易,质量非常好,小号是工作室员工人工手动注册,绝不是市场上软件批量注册的那种垃圾号。”这位卖家表示。

此外,他还提醒南都记者:“软件批量注册的号再便宜也不要买,基本秒死(被系统封杀)。”

与这些电商平台账号相关联的,是二代假身份证市场,一般通过聊天群或者微信进行交易。南都记者联系了一名身份证卖家,他透露身份证分为“带磁”和“不带磁”两种,“带磁”的身份证是真实存在的个人,售价是360元一张,“不带磁”的一般是假的,需要提供照片和身份证号码,一两天就能做好,售价是180元一张。

一个业内人士透露,有不少人经常去工地上收身份证信息,一些人认为这些信息无所谓,也愿意出售给对方,结果这些信息就进入了“黑灰产”这个大产业里,成为了“账号”的一部分。而背后真正的操作者,可能没有任何信息痕迹,查询困难,至于那些平台账号,封了就再换一个“上车”,成本极低。

案例

从一个卖家到“吃货买家”的转变样本

女客服转行“吃货”

十天获利近五万元

横行各电商平台的“黑灰产”买家,对于平台的侵蚀效应是多方面的,不仅让卖家“闻风丧胆”,更让一些卖家看到干这个利润高风险低,转而投身于此。

浙江嵊州,是全国著名的“领带之都”,很多中小卖家的聚集地。曾在一家销售领带的网店做客服的程雯(化名),偶然间发现了“虚假退货”获利颇丰,从客服岗位辞职后,开始了非法牟利之旅。

今年8月初,程雯从某平台上购买了一个女式包和一个吹风机,随后她申请退款。但在她退回给卖家的包裹里,只有一个吹风机,女式包自己留下了。这单“生意”,她净赚一个女式包。

很多店铺每天都有海量的退货单,工作人员不可能每个退回包裹都打开查验,即便被商家发现了,举证也很困难。买家正是钻了这样的空子。“吃货群”里也称之为“退款不退货”。

程雯尝到了甜头,在几天之内先后购买多单货品,而且都是一个高单价商品搭配一个低单价商品。比如她的第二单就是一个名贵手表加一个吹风机。手表价值24900元,吹风机只需一千多元,然后她选择退货,手表自己留下,吹风机装在包裹里退回,款项则全部返回到她的账户。如此反复操作多次,程雯竟然在短短十天之内获利达4万多元。

最后这个电商平台检测到了程雯账户的异常,把数据反馈给了嵊州警方,当地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程雯时,她的未婚夫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十天时间,获利4万多元,这样的“挣钱效率”,让办案民警都摇摇头连称:“真没想到网络黑产来钱这么容易。”

被抓获的时候,办案警察看到程雯的屋子里已经挂上了刚拍好的结婚照,本来计划在今年11月结婚,但因为她的入狱,婚事也充满了变数。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申鹏

作者: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