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了不少地方中小学食堂房租过高的现象,引起舆论关注。出台相关规定,中小学校内不得开小卖部超市

澎湃新闻记者7月17日注意到,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委等四部门,颁布了《营养保健学校建设指导意见》,引起了众多中小学教师和家长的讨论和关注。据澎湃新闻记者查询,《指导意见》清楚“学校不得设置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教育部网站今年6月24日发布了《教育部、国家卫生委等四部门印发的营养保健学校建设指导意见》,对适应少年儿童生长发育需要提出了要求,推进学校营养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健康相关管理行为。

《指南》清楚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一般中小学全日制营养健康学校建设。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营养健康学校建设可参照。

《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在学校内设立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禁止销售高盐、高糖、高脂的食品和酒类。不允许为含糖饮料和调味面制品等零食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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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互联网:中小学校内不得开小卖部超市 规范学校相关管理行为